一、本計畫結合優質農漁業經營者經營之場域,依循十二年國教強調「在地就學」及「生涯規劃」的理念,將食農教育與學生生涯覺知、探索、規劃等歷程進行結合,讓新北市成為食農「綠金」人才的重要培育場域,以擴大食農教育推展之根基。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
四、實施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國民小學限高年級)皆可提出申請,預計辦理40梯次,每校最多申請2梯次,每梯次至多以師生35人參加為原則。
五、各校申請本案補助經費,除校內食農教育推廣外,並須將新北市境內優質農漁牧業經營者經營之場域納入參訪及體驗活動實施之對象,惟至其它縣市場域之參訪及體驗活動不予補助。本市優質小農相關資訊可參閱附件中由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提供之資料及去年辦理之資料。
六、各校得以「班級」或「社團」等單位提出申請,並請儘量與學生生涯覺知、探索、規劃等歷程活動進行結合,且須辦理成員對食農產業進行回饋反思活動至少1次。
七、實施期程:
(1)申請收件: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26日(星期五)止,有意申請之學校請填妥申請計畫及經費概算表,於核章完妥後逕寄新北市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23942新北市鶯歌區尖山埔路108號)學務處鄧美宜組長收。
(2)評選會議:110年4月。
(3)評選公告:預定於110年5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公告於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之食農教育網頁,並以公文函知所有申請學校。
(4)獲補助學校可連繫李飛瑩主任隨隊跟拍,以製作本計畫影像紀錄,聯繫方式請參閱本計畫。
(5)獲補助之學校應於110年10月31日(星期日)前執行完畢,並於110年11月5日(星期五)前上傳成果報告書1份(如附件),成果報告書含教師教學心得、學生心得、活動影片、學生學習成果(學生學習成果得以學習單、繪畫、作文、小遊記等多元方式呈現)及未經縮圖之活動照片至少10張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上傳網址於補助經費核定公文中明列。
(6)優良成果評選:學校應於110年11月5日(星期五)前上傳成果,未上傳成果學校,次年申請計畫則不予補助,以書面審查為主,由本局成立評選小組,聘請3位相關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繳交成果報告書進行書面審查。預定於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前公告成果優異學校於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之食農教育網頁,並邀請於校園環境教育執行成果發表會進行頒獎及分享。
八、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新北市立鶯歌國民中學學務處鄧美宜組長,電話:(02)26701461分機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