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本市「111年 藝術教育貢獻獎遴選及獎勵計畫」及相關推薦表格1份, 請各校及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教育部111年3月28 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1333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 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 推動,爰舉行旨揭遴選及表揚計畫,績優者推薦參加教育 部藝術教育貢獻獎決選。 三、有意申請本獎項之學校、團體及個人,請填妥申請表件列 舉具體事實,並檢附證明,於本(111)年5月31日前提出 申請,免備文將推薦資料寄送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 教務處詹育琦代理主任(24147新北市三重區信義西街3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