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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活動宣導

政令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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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4年度「新北市有機校園廚餘再利用設施補助計 畫」1份,請本校相關領域教師或自然科學投入之教師提出申請。

為使本市校園資源循環再利用,增加校園永續性,本局推 動旨揭計畫鼓勵學校自行處理廚餘,藉由校方進行硬體面 的有機生態校園改造,讓學校環境成為環境教育的最佳教 具,促使學生從小學習管理環境進而主動參與,最終養成 對環境的責任與承諾,營造環境教育推動之典範,

旨揭補 助計畫簡述如下:

(一)補助項目:廚餘堆肥再利用設備,各校申請上限原則為 新臺幣50萬元。

(二)補助作業:申請學校應於114年3月10日前提交申請計畫 書,由本局於114年4月28日前進行逐批書面審查核定, 並於114年7月31日前撥付核定經費,由各校依核定計畫 書內容執行改造項目,於114年11月30日前執行完畢並檢 具相關憑證及成果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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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計畫與活動

❖即時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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