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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活動宣導

政令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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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本市辦理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暨大專院校增能18小時認證研習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
計畫辦理。
二、自102年起非現職教師(即未具有教師證書者)須完整取得
18小時之研習證明,始得擔任學習扶助師資,以確保學習
扶助品質。
三、實施計畫內容簡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參加人數及對象:以200人為限,國語領域40人、數學領
域130人,英語領域30人,額滿為止。
1、對學習扶助具熱忱服務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
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2)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3)具有相關科系或學習扶助教學經驗者。
2、社會人士: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
3、學校班級數60班以下,請至少派1位參加;60班以上,
請至少派2位參加。
(二)辦理日期:115年1月28日、29日、30日(星期三至
五),共3天。
(三)辦理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四)報名事項:
1、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以附件google表單方式報名,
依報名順序錄取,不受理表單以外的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5
時止。
3、錄取公告:1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於北新國小校
網公告錄取名單。
4、聯絡人:北新國小輔導處黃敏淳組長,電話:(02)
29189300分機674。
(五)全程參加研習者頒發20小時研習證書。
四、本局同意核予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及講師公假方式辦
理;參加人員若為校內代理教師同意公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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