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1年9月26日新北府衛疾字第1111826493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就入境檢疫措施進行旨揭調整,重點摘述如下: 檢疫處所: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得於「符合1人1室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進行,「1人1室」係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 考量自主防疫期間可能尚處病毒潛伏期,故維持自主防疫期間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因離島防疫旅宿及醫療資源有限,且自主防疫期間仍具感染風險,離島民眾自國外返臺後,建議於本島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為原則,惟如自主防疫期間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得返回離島奔喪或探視,並於搭乘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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