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0528號函、111年8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3217號函及本府衛生局111年8月26日新北衛疾字第1111632266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對象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依據111年6月10日、6月27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以下簡稱ACIP)」第4次、第5次會議決議專家會議決議,摘要如下: 滿5歲至11歲學生: 考量目前國內處於Omicron變異株社區流行期間,建議滿5歲至11歲學生應完成兩劑COVID-19疫苗接種,以降低染疫後重症及死亡之風險。 依據疫苗臨床試驗及各國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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