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 修改辦法內容 "身障礙手冊"改為"身心障礙證明"。
0504 積分表中服務項目第6點後段 新增 "另申請校外經費補助之專案社群,其副召集人,每社群每年1分(110學年度起開始採計)"。
0506 積分表 修正 積分表"貳、優先選填職務" 第3項 "在本校年資滿五年以上"年齡滿50歲(依本辦法第十二條)。
一、積分審查時間:110/5/6(星期四)全天。
二、積分審查流程:
(一)教師事先填寫績分表自評欄。
(二)人事室審核年資及獎懲項目。
(三)教務處審核進修及服務項目。
三、績分排序公告:
(一)公告時間:110/5/7(五)中午12時前。
(二)公告地點:教務處和教師會公佈欄。
四、級職務選填時間:110/5/12(三)下午1時20分(視聽中心)
五、教師級職務異動訊息及表件,請至學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
六、教師如因事無法親自填選級職務教師,請填寫委託書代理,不得棄權。
(委託書格式如下,需要者可自行影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