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1年新北市學生美展」徵件簡章1份,敬請踴躍參加。
說明:
一、旨揭活動係為提倡美術教育落實藝術扎根而辦理。徵件「書法、水墨、水彩、版畫、繪畫」5類作品。
二、採線上與紙本雙軌制報名方式。並以2階段進行各類組評審,初審以作品數位影像檔進行評審,決審則以作品原件進行評審。
三、收件日期:111年3月7日(一)至4月8日(五)止;得獎作品嗣於111年9月3日(六)至9月21日(三)在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藝術廳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