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1招本土語(客語)教師錄取名單(按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客語教師:正取陳明萍 (四縣腔)
二、正取者請於本(109)年8月17日(一)下午3:30-4:30攜帶國民身分證、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簽約,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
消錄取資格。
三、第2招缺額:
語言 |
正取 |
備取 |
每週二上課節數 |
備註 |
客語 |
2 |
2 |
四縣腔1名(5節) 海陸腔1名(4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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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教師之聘任與給薪,悉依《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用辦法》及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聘期起迄期間為109年8月31日~110年6月30日。 2. 同類別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備取限遞補同類別缺額。 3. 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雖未達應錄取名額,仍予從缺。 4. 備取人員若干名,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