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本市國高中參與旨揭徵文比賽,除個人獎勵辦法外,增加獎勵措施如下:
依投稿件數占總投稿件數比例,國高中組各擇比例最高之前三名學校另予禮券
第一名1萬元禮券;第二名5,000元禮券;第三名3,000元禮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