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同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6496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教育部函文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