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方式:各受檢人應至經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醫院或教學醫院、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或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進行健檢(未於前開醫療機構實施健檢者,檢查費用不得予以補助),並依健檢醫療機構排定之檢查時間,覈實給予公假1天。
年滿40歲以上之公教人員(6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每2年補助1次,每次3,500元為限。
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
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品質認證合格名單(健康檢查品質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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