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本校108學年度教務處工作計畫
貳、目的:為增進本校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學生美術比賽,特辦理本項比賽。
參、主辦單位:本校教務處
肆、辦理時間:即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16時放學前截止收件。評審時間另訂。
伍、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詳如附件
陸、錄取資格:
一、每組各類各錄取特優5件、優等5件、甲等5件、佳作數件(視作品水準而定)
二、獲選作品頒發獎狀乙張,特優作品代表本校參加新北市東區美展競賽。
三、得獎作品刊登於學校網站,提供全校師生瀏覽欣賞。
四、平面設計類作品由學校經費裱框,對外參賽若未獲獎,布置在校園內,仍不退件。
柒、注意事項:
一、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三、版畫作品須待油墨全乾後方得送件,若油墨未乾請加塑膠透明片,且版畫之簽名一律使用鉛筆。
四、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1位就學學校老師。
五、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及比賽之作品,均不得參賽,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
六、倘於假日指導學生參賽,最高可核予20小時之補休時數。
七、入選作品將依教育局相關規定辦理報名(含網路報名)及送件事宜。
捌、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