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五條辦理。
二、本案參加對象: 薦派參加: 本市國中小一、三、五、七年級及高中職一年級視覺障礙學生(低視生)之普通班導師及其他年級初次輔導低視生之普通班導師。 本市國中小及高中職初次擔任視覺障礙學生(低視生)個案管理之資源班教師。 鼓勵參加:本市國中小及高中職資源班教師及其他有興趣教師或家長。 輔導全盲視障學生相關資訊另由本市視巡教師提供,輔導全盲生導師及資源班教師不須參加本次研習。
三、研習時間:108年10月9日(星期三)13:30~17:00
四、請參加教師於研習前先向學校負責單位報名,經審核通過後由學校於108年10月4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報名項目下報名。錄取結果請逕至上述網址查閱,不另通知。
五、注意事項: 請貴校審核後薦派教師參加,本局同意薦派教師以公假或公假派代半日登記。 本研習倘有剩餘名額則開放予對視障教育有興趣之普通班、特教教師或家長自由參加,本局同意自由參加之教師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 本研習名額有限,為避免資源浪費,請錄取教師全程參與,本局將管制教師出席情形;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辦理請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