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及編班名冊公告,請點選以下網址,如對公告有疑問,請於上班日電洽2918-9300分機617課後行政黃老師: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 ... mp;rtpof=true&sd=true
★開課時間:開學日113年2月16日(五),請學生直接至課後班教室上課。
★冷氣費與餐費另計,開學後併繳費三聯單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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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單位: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小委託中華民國兒童課後照顧輔導協會辦理
二、辦理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新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
三、實施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
四、實施日期:113年2月16日(五)起至113年6月27(四)止【即開學日至休業式前一天】。
※【六年級】暫訂113/6/11畢業典禮(二),113/6/7(五)為六年級課後班最後一天。
五、課程內容:課後照顧服務班以當日作業指導、團康與藝能活動及安全照顧為主,無學業教學與考試複習。
六、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相關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唯前三類(1)低收入戶、(2)身心障礙、(3)原住民學生得免費參加本服務。
※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申請者需同時具備下列 1.經濟弱勢 和 2.教養弱勢兩條件,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按照補助比例收取不足學費。【兩項資料都需要附上,若只有一項證明,即不符合第四類特殊情況生】
1.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112年度由國稅局開立之證明(截至112年底收入資料)。
2.教養弱勢: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請繳交戶籍謄本影本或手冊影本)
※ 弱勢兒少補助者可採認為第四類學生具經濟弱勢及教養弱勢之資格。
七、午餐:可訂購學校營養午餐,費用按月另計收費或學生自行帶便當蒸飯菜,家長也可送飯至校門口,學生不可外出購買。
八、開班原則:每班以15-25人為原則,不足額將跨年級併班或不開班。
九、接送學生:家長 務必準時於學校正門 接回孩子(放學時間下午班16:00,傍晚班17:40,星光班18:40),逾時超過 15分鐘以上 將採 記點 規範,記點10次以上,日後報名課後班將列為候補資格。
若無法於指定時間內接回孩子,請斟酌是否參加。
十、請向教務處索取班別異動單或退出單,填寫後由家長簽名交回。(需提前告知及辦理)中途異動班別、退出收費原則:開學三天內將紙本退出單交至教務處者得不收費用。尚未繳費前,但已超過一週期限繳回退出單者,將依收單當日前學校實際上課日數收取費用。已繳費後退出者,未逾學期三分之一,僅退三分之二已繳費用;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應退三分之一; 逾學期三分之二 不予退費。
十一、課後班為團體教學,老師無法長時間一對一教學,如學生完全無法獨立完成作業,請家長考慮採用更適合孩子的課後安置方式 。課後班參加班別,僅提供簡章上之班別時段,並以整學期收費,無法客製化選擇上課天數,若已參加課後班的學生,同時參加校內社團或是校外課程,時間重疊部份無法辦理退費。
十二、開課時間:開學日113年2月16日(五),請學生直接至課後班教室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