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3年3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鼓勵學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等,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22403989號函辦理。
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112年起每年辦理2次,預計113年分別於3月、8月舉行。
旨揭3月考試仍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3年3月2日(星期六)舉行;B、C卷訂於同年3月3日(星期日)辦理。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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