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果經112年5月12日學生成績評量輔導小組 審議通過。
二、名額依畢業總班級數之三分之一計算,採無條件進位,本屆畢業班為14班,因此名額共5名。
三、依新北市各級學校獎勵優秀畢業生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12年1月3日新北教中字第1112512822號),同時具備「學習卓越市長獎」及「特殊展能市長獎」領獎資格者,以「學習卓越市長獎」為優先,另具備「學習卓越市長獎」或「特殊展能市長獎」領獎資格者,皆不得再兼領其他學業成績優良獎項。
四、以上意即,若以下正取學生同時獲得班上「學習卓越市長獎」,則由同類別備取學生依序遞補之。
【體育甲類】
★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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